1. 适用范围与服务确认
本条款适用于向壹家壹搬运专家(下称「本公司」)查询及预约的搬运与相关配套服务。请在确认报价及付款前阅读本条款,并向本公司查询不清楚的地方。
网站内容、物品小计及 WhatsApp 查询均不构成已确认预约。实际服务范围、日期、费用、付款期限及特别安排,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报价及服务文件为准。个别另行议定的条件应以书面列明。
2. 最低消费及物品小计
- 星期一至五最低消费:港币 $1,000。
- 星期六最低消费:港币 $1,500。
-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最低消费:港币 $1,500。
- 网站计算器只加总所选物品的价目表单价,并未自动计入最低消费、附加费或个别报价项目,不能视为最终服务费用。
3. 订金及付款
客户须于本公司指定期限内支付订金或全数款项,才可按确认安排保留服务。金额、付款方式及余款期限以书面报价列明。
依原站条款,已确认并缴付的费用原则上不设退还;任何退款、改期或取消安排须连同下述条款及适用法律一并理解,并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。本条款不限制法律下不可排除的退款或其他权利。
4. 物品清单及报价变更
报价以客户提供的物品、数量、尺寸、地址、楼层、升降机及搬运要求为基础。请提供完整准确资料,并在服务前通知任何变更。
服务当日如物品、路线、环境或要求与原先资料不符,本公司会按实际需要评估额外工序及费用,并与客户确认后处理。实际物品少于已确认清单,原订服务费不会自动扣减。
5. 杂项及附加费用
除非书面报价已注明包括,费用不包括隧道费、桥费、停车场费、推路费、平台转升降机费及楼梯费等。相关费用应事前列明或按现场实际需要与客户确认;依原站安排,服务当日的杂项费用以现金支付予运输团队。
网站显示的附加费资料仅用于预算估算,并不代表适用于所有楼宇、路线或物品。最终适用项目及金额以书面确认为准。
6. 车辆、泊车及通道
本公司原站列明使用 5.5 吨及 9 吨货车。客户须在确认前告知停车位、限高限重、禁区、车辆通行及大厦管理安排,并协调所需的搬运或升降机使用许可。
如地点未设停车场或只能路边上落货,请预先与本公司商讨合法可行的安排。涉及泊车的额外成本或责任,须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事前书面确认;任何安排均不构成要求司机违法泊车或豁免法定责任。
7. 服务前联络及准时赴约
本公司会于服务前两个工作日下午三时前联络客户核对资料。请保持联络方式有效;如未能成功联络,服务可能须顺延并重新安排。
客户或获授权代表须按预约时间在场。依原站条款,运输团队最多等候 30 分钟;逾时仍未到达,须另行预约,并按报价单收取 50% 费用。请事先确认等候、重新安排及有关收费。
8. 更改及取消服务
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已确认服务,请最迟于服务前两个工作日下午三时前联络本公司协商;提交要求并不代表已获确认改期。
依原站条款,服务当日取消或更改,本公司可没收订金并收取报价单金额 50% 的行政费。实际处理须按已确认文件及适用法律执行;请在付款前了解有关安排。
9. 包装及重量限制
每件纸箱、胶箱、红白蓝袋或行李箱重量不得超过 23 公斤。超重、未妥善包装或需要额外处理的物品,可能须重新评估工序及费用。
除非已另行预约并于报价列明包装入箱服务,客户须自行包装杂物、保护易碎物品,并清空家私内的物件。未清空或包装不当会增加损坏风险;贵重物品、现金及重要文件建议由客户自行保管。
10. 家私装拆及安装限制
如物品可能无法通过大门、升降机或楼梯,请于报价时提供尺寸及照片供评估。如未提供足够资料而现场需要拆卸,原站列明每件拆卸费约港币 $100–$400,实际费用及是否适合装拆须按情况确认。
本公司会考虑物品状况与安全风险决定是否进行装拆。一般家私装拆不包括水、电、煤气、冷气,以及涉及钻墙的安装或清拆;另有服务必须事前书面列明。
11. 物品点算与交收
客户或获授权代表须在搬运前后点算物品,并检查可见损坏。如发现遗漏或问题,请尽可能在团队离开前即场提出、拍照及保留纪录,以便跟进。
如问题在合理检查下未能即时发现,请发现后尽快联络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。本条款不以团队已离开为由,一概排除法律保障的申索权利。
12. 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
如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、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,或其他非合理控制范围内的事件令服务无法安全进行,本公司会视情况暂停或改期,并于可行情况下通知客户。
原站安排为改期而非自动退款,并于下一工作天联络商讨;如事件持续或涉及其他不能履行的情况,双方应按已确认文件及适用法律协商处理。
13. 损坏、赔偿及保险
如怀疑因搬运服务造成损坏,请尽快提出,并提供物品资料、事前及事后照片、报价或服务纪录,以便调查责任及适用的处理安排。
搬运期间因本公司服务引致的物品损坏,赔偿标准及不受保障项目列于下方。请于确认服务前阅读,并就未列明的安排取得双方书面确认;不能单凭网站预算小计推算赔偿金额。
服务赔偿安排不等同全额搬运保险。如物品价值较高或需要更广保障,客户可自行向保险公司查询合适的搬运保障。任何责任限制均受香港法律及不可排除的法定权利约束。
14. 受保障赔偿标准
以下金额以港币列示。
| 损坏情况 | 赔偿准则 |
|---|---|
| 家私电器撞凹或刮花 | 每件 $100 |
| 家私电器损毁而致不能正常运作 | 每件 $300 |
| 地板刮花 | 运费 15% |
| 液晶体电视(48 吋或以下) | $1,000 |
| 液晶体电视(49 吋至 55 吋) | $1,500 |
| 液晶体电视(56 吋或以上) | $2,000 |
| 新屋及旧屋墙身 | 赔偿金额未列明,须于服务前书面确认 |
15. 不受保障项目
以下为不受保障项目;所有除外安排仅在香港法律容许的范围内适用,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的责任或客户权利。
- 影音器材。
- 水晶灯及灯饰。
- 旧屋地板。
- 电器外表没有破损情况下不能操作。
- 箱内物件损毁。
16. 赔偿适用及未列明事项
本页列示上述个别项目的赔偿标准,不另列旧网站「服务费的 15% 或港币 $300,以较高者为准」的一般上限。已确认订单仍按确认时提供及接受的条款版本与书面约定处理。
上述标准未列明金额属定额或最高上限、电视赔偿的计算单位、多件物品或多宗损坏的合计方式,以及「运费」是否包括附加费。上述受保障与不受保障项目的适用优先次序亦未列明,包括电视与影音器材、地板刮花与旧屋地板之间的关系。这些事项须于服务前由双方书面确认,本页不自行补订。
新屋及旧屋墙身列为受保障项目,但未列明赔偿金额;请于确认服务前取得具体书面安排。未列明事项不代表客户放弃任何不可排除的法定权利。
任何赔偿标准、除外项目及书面约定均须遵守香港适用法律,不排除或限制法律规定不可排除或限制的责任及法定权利。
17. 小费及服务地区
本公司禁止职员索取小费。服务期间如有职员要求支付报价外的小费,请联络本公司核实。
一般服务以可安排陆路车辆到达的地区为限。离岛、禁区、特殊通行地点或有其他限制的地址,必须于预约前确认能否提供服务,不能单凭网站地区分类假设必定可达。
18. 延误、责任与争议
交通、楼宇限制、天气及其他实际情况可能影响到达或完成时间。除非已在服务文件另有承诺,预计时间并非保证完成时间;如有必须配合的交楼或其他期限,请在确认服务前提出。
对延误、间接损失或其他责任的任何限制,只在香港法律容许的范围内适用。本条款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的责任,亦不以本公司的单方面决定取代客户的法定权利。
如有争议,请先联络本公司并提供服务纪录,双方可协商或考虑调解;未能解决的争议按香港法律处理,并可向有管辖权的香港法院寻求解决。
19. 条款版本及个人资料
网站可不时更新服务资讯及条款;已确认订单应按确认时提供及接受的版本与书面约定处理,网站日后更新不会自动改变既有订单。如提供其他语言版本而有差异,以中文版本为准,惟仍须遵守适用法律。
查询及服务所涉及的个人资料按本网站「私隐政策」处理。请勿在一般查询中提供与服务无关的敏感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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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3188 1889
邮寄地址:九龙湾临乐街19号南丰商业中心916-917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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